巡視和巡察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實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是國之利器,黨之利器。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深化政治巡視,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建立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監督網,在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力度。巡視巡察工作的職責定位就是發現問題,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把發現問題作為巡視巡察利劍關鍵一招、作為巡視巡察工作的生命線,著力在精準發現問題、發現突出問題上下功夫。
巡視巡察作為黨的巡視巡察、政治巡視巡察,必須履行“兩個維護”政治責任,把“兩個維護”作為新時代巡視巡察的“綱”和“魂”。選準發現問題切入點,堅持聚焦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聚焦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新發展理念,著力巡視巡察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強不強。要對照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對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各領域、各地區和各方面工作發表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了解被巡視巡察黨組織是否密切聯系本地區、本部門、本領域工作實際抓好落實,認真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新發展理念,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攻堅戰。看是不是堅持黨的思想路線,有沒有脫離實際、脫離群眾,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等問題。比如一些地方扶貧搬遷,錢花得不少,房子蓋得很漂亮,就是沒有考慮群眾的生產生活,群眾住進去后,養豬、養雞都不行了,這就是脫離群眾、脫離實際,甚至可以說是搞形象工程,不符合精準扶貧要求。“三重一大”方面,有沒有上會研究、進行集體決策,等等。看是不是增強“四個意識”,有沒有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虛偽應付等問題。比如,招商引資是不是還在搞一些違規的獎勵政策;環保整改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顯、是否進行了嚴肅追責。還比如扶貧工作中搞形式主義、數字脫貧的問題,1畝蔬菜講成6畝,年收入從幾千元虛報到上萬元;明明養了3頭羊,填到表上,就變成10頭羊,在統計上做文章,虛報數字、謊報實情。看是不是落實新發展理念,有沒有因循守舊、不思進取、不敢擔當、舉步不前等問題。比如新增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情況、創新企業發展情況。還比如,有的地方資源豐富,前些年發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日子很好過,但現在就要加快轉型,不能繼續搞粗放式、資源型擴張發展,如果還搞老一套、不做新文章,顯然是沒有貫徹好創新發展、綠色發展理念。
二是聚焦黨內政治生活,著力巡視巡察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實不實。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這三大問題,與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不認真、不規范、不正常密切相關。巡視巡察要重點關注被巡視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是不是落實了有關要求,注重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可以進行“四看”:看領導班子政治原則是否強。是不是在政治上搞投機、耍滑頭,做“墻頭草”“兩面人”,跳“搖擺舞”,遇事和稀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流于形式,對同志放空炮、對自己放啞炮。查閱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記錄,既要看主要負責人發言,也要看其他班子成員發言。比如民主生活會上,有人給領導提意見,“你整天工作太忙,不注意身體,以后這個要改”“你性子脾氣急,工作節奏太快,我們都跟不上”,這些顯然是以批評的方式表揚領導,說明黨內政治生活原則性、戰斗性不強。還要注意核查2017年后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上,班子成員是否對巡視反饋、接受組織約談函詢等情況逐一作了說明。看領導班子組織生活是否規范。是不是認真落實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有沒有黨員領導干部長期不過雙重組織生活、凌駕于組織之上等問題。比如,一個單位黨員負責人,參加黨委、黨組會是以領導干部身份,但他還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如果不參加或參加不正常,他就沒把自己當作普通黨員來接受黨組織監督。看領導班子黨建意識是否樹牢。是不是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觀念,主要領導是不是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有沒有重業務、輕黨建問題。有的基層黨組織不按時換屆、長期不發展黨員、組織活動不正常、黨費交納不規范甚至出現黨員失聯。查看黨支部活動記錄,有的黨支部一年開不了幾次支委會、黨員大會來不了幾人,“三會一課”形同虛設,“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機制沒有建立,即使經濟發展、業務工作抓得再好,也不能持久。看領導班子選人用人是否公正。是不是對照干部任用條例,堅持好干部標準。有沒有任人唯親、違規用人、帶病提拔、買官賣官、跑官要官、拉票賄選、弄虛作假等問題。選人用人程序是否規范,有沒有不講規矩、程序缺失等情況。有的交流輪崗不正常,有的長期在一個崗位,有的變動又過于頻繁;有的存在任職回避問題;有的沒有嚴格執行預審制度和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干部任用征求意見不規范;有的存在超職數配備干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干部、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擅自提高干部職級待遇、擅自設置職務名稱、混編混崗問題;有的單位以黨政聯席會、局長辦公會代替黨委(黨組)會研究干部,干部任免談話后才進行公示;還有的吃空餉、因私出國境管理存在漏洞,等等。所以,選人用人從標準到每個環節都要關注。
三是聚焦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著力巡視巡察全面從嚴治黨嚴不嚴。黨的十九大明確指出,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看貫徹落實“兩個責任”是否嚴肅、認真。是否強化了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否嚴肅執行黨的各項紀律;是否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積極踐行“四種形態”,有沒有以教育代替執紀、以批評代替處分,不依紀依規查辦案件的情況。比如,一些黨員干部酒駕醉駕,是否嚴格執行紀嚴于法,及時給予黨紀處分;被巡視巡察黨組織是否對反饋問題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運用“四種形態”是否精準規范,等等。看領導班子“關鍵少數”是否嚴于律己、履行“一崗雙責”。有沒有帶頭違反廉潔自律,公權私用,違規兼職、經商辦企業、酒桌辦公、設立小金庫,利用資金管理、資產處置、資源配置、資本運作、工程項目等搞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看“四風”是否變異、反彈。對形象工程、數據造假、公費旅游、超標準公務接待、占用辦公用房和使用公車等顯性“四風”問題要盯住不放,還要防止樹倒根在,變換花樣,變相反彈。當前,尤其要聚焦扶貧領域和民生問題,有沒有在脫貧攻堅中組織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實,黨員干部作風漂浮、紀律松散、弄虛作假、扶貧干部“走讀”脫崗,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待扶貧工作等問題,對損害群眾利益,貪污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雁過拔毛、與民爭利、強占掠奪甚至涉黑涉惡等問題,要進行“一案雙查”。
(作者為亳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非公工委書記)
責任編輯:史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