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院長的鄒碧華在接待起訴當事人(2009年2月3日攝)。 新華社發
改革,必然觸動既得利益。啃硬骨頭、過急流險灘,這是改革者必須經歷的苦行。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鄒碧華,在趕赴徐匯區法院的司法改革座談會途中突感不適,送醫院搶救終告不治,生命定格在47歲。
2014年7月12日,上海市在全國率先拉開司法改革試點大幕。鄒碧華去世之前擔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主任,是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也是上海市司法改革領導團隊中的核心一員。
“改革,怎么可能不觸及利益,怎么可能沒有爭議?對上,該爭取時要爭取;對下,必須要有擔當,無論如何,都不能讓那些在一線辛苦辦案的老實人和年輕人吃虧。”鄒碧華說。站在十字路口,鄒碧華始終秉持堅定的法治信仰,以敢于擔當的勇氣和過人的智慧迎難而上,攻堅克難。
改革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是本次上海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這是對既得利益的挑戰,是對法院過度行政化的糾偏。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姜平表示,過去重要案件大多通過法院審委會討論來決定,改革后大量削減審委會討論個案的數量,充分授權獨任法官和合議庭,這是法院運行機制的根本性變革。
改革前,上海法院到底存在多少裁判文書層層審批的情況?系統內行政化程度到底有多深?鄒碧華認為,“摸清現狀”是制訂改革方案的前提和基礎,因此他不怕“得罪人”。
鄒碧華一方面對上海各級法院審委會討論案件的數量進行梳理;另一方面在全市法院做了調查問卷。上海市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張新說:“調查的對象主要是基層法院法官,問卷的內容主要涉及各基層法院是否存在行政干預的情況,如果存在,有多少?”
健全法官職業保障制度也是司法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長期以來,對法官職業保障的法律規定未得到落實,法官的職業待遇不能體現法官職業門檻高、培養周期長、職業操守要求嚴格等特點。
鄒碧華認為,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法官職業保障制度如果不能建立,必然影響到員額制度、人員分類管理等改革措施的同步推進,從而使改革成效打折。
鄒碧華選擇用數據說話。“在一次司法改革研究會上,我說要建立中國特色的新的法官檢察官薪酬制度,必須迅速摸清底數,而且還需比較世界各國的情況。”姜平回憶說,“我問,能不能有美國、日本、歐洲、中國香港等地的現有法官檢察官薪酬制度作為參考比較。沒想到十天后,碧華就上交了一本厚厚的調研材料,數據翔實,分析科學,為擬定上海法官檢察官的薪酬制度建立了良好的數據基礎。”
為了提升法官素質、提高辦案質量,上海司法改革試點方案提出要建立法官員額制,即法官占隊伍編制總數的比例限定為33%。而長久以來,法院內部“混崗”模式造成法官基數普遍高于員額比例的現狀。在司法改革的初期,不少年輕法官,特別是廣大助理審判員擔心員額控制會使其今后的職業發展前景變得渺茫。
“論資排輩”是傳統管理中“息事寧人”之法,推行的阻力也會相對較小,但鄒碧華始終堅持嚴格標準、擇優入取、寧缺毋濫的改革方向,主動承擔壓力。“碧華非常強調并且始終堅持,一定要騰出員額讓年輕的助理審判員有機會參與遴選。”姜平說,“發表這樣的見解和觀點,需要承受很大的壓力,畢竟老的審判員都從事法院審判工作幾十年,默默無聞地做了大量工作,他們不能入額,內心會很糾結。”
改革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氣。“在討論的過程中,我們有過爭吵,有時還非常尖銳。”姜平說,“他不會因為面對領導就妥協遷就,而是敢于說真話,有時會后他會準備好詳盡的資料到辦公室進一步和我討論。”
在擬定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初期,鄒碧華就對全市法院的審判力量進行了全面摸底,帶領團隊對上海所有法官近五年的辦案情況進行測算。上海法院司改辦副主任顧全回憶說:“一個雙休日,我們把某家試點法院200多個法官的案件辦理情況數據交給鄒院長,我認為已經比較客觀,沒想到他認為案件難易度無法從這些數據中看出,必須看案卷,他讓我把這些法官的案卷材料調出來看。
“一定要非常非常科學,做出來的數據才對得起大家。”鄒碧華說。他非常注重數據的科學性,認為衡量一個法官的水平不能單單“計件”,因為“簡易案件占用時間較短,疑難案件可能占用法官很多的精力”。
為此,鄒碧華在全國法院首創案件權重系數理論,設計多項審判管理評估指標,為進一步健全科學評估體系突破瓶頸。“比如測算一個案件,送達多少時間,一般需要開多少次庭,一個庭平均需要花多少時間。”顧全說,鄒碧華直到去世那天中午,還在發短信詢問法官數據測算情況。
摸底結果顯示,年輕的助理審判員在實際審判工作中承擔了大量工作,這成為制訂方案的基礎事實。如今,改革方案采納了鄒碧華的觀點,經過嚴格考核、考試,法院現有審判員中有10%以上長期未在一線辦案的人員不能在第一次入額過程中進入法官員額,給年輕人騰出了名額,正如鄒碧華常說的那樣,“一定要給我們的未來留出希望、留出空間”。(黃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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