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安徽省殘疾人聯合會原二級巡視員汪興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汪興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違規設立、使用小金庫;官商勾結、擅權妄為,公然將權錢交易黑手伸向為殘疾人服務的民生工程,中飽私囊,非法收受巨額賄賂。
汪興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徽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汪興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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