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五河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蚌埠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原黨支部書記、主任胡永國受賄及詐騙一案。五河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胡永國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人親屬及部分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機關干部等140余人旁聽了庭審。
五河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至2022年,被告人胡永國利用擔任蚌埠市龍子湖區環衛所所長、蚌埠市環衛處主任的職務便利,為蚌埠市吉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市誠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或個人在項目承攬、產品銷售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通過其弟弟胡永輝(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共計人民幣125.4176萬元。2010年,為使其位于蚌埠市蚌山區雪華鄉煙墩村上曹148 號的老家院內179.17平方米不符合安置補償條件的違法擴建樓房得到拆遷安置補償,被告人胡永國通過非常規手段伙同胡永輝騙取國家拆遷款共計 350269.48 元。
庭審中,法庭主持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聽取了公訴人、被告人以及辯護人的意見,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訴訟權利,胡永國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整個庭審過程依法、規范、有序,給現場旁聽人員上了一堂生動的“普法公開課”,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蚌埠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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