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亳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顯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顯鋒身為長期從事環保工作的黨員領導干部,忘本變質,辜負組織信任,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靠環保吃環保,踐踏職業操守,公然利用職權為親屬“搭臺鋪路”,為不法商人牽線搭橋,由“治污者”變為“污染源”;財迷心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貪欲膨脹,不擇手段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陳顯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顯鋒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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