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原主任汪瑩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汪瑩純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知敬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旅游安排和宴請,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三觀扭曲、家風不正,對親屬放任縱容、聯手貪腐;任性妄為、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財產重大損失;私欲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出讓、財政補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汪瑩純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汪瑩純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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