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蚌埠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孟祥光涉嫌受賄、貪污一案。
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孟祥光利用擔任蚌埠市蚌山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蚌埠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調整、項目中標、獲取補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34.1萬元;2015年初至2017年6月,被告人孟祥光利用擔任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伙同他人共同騙取政府“援企穩崗”補貼資金共計人民幣290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孟祥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孟祥光當庭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并表示認罪認罰。
被告人親屬及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
本案將擇期宣判。(通訊員 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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