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宿松縣委批準,宿松縣紀委監委對宿松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原督學(駐宿松中學)羅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不重師德,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羅釗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宿松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宿松縣委批準,決定給予羅釗開除黨籍處分;由宿松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安慶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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