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六安市委批準,六安市紀委監委對霍邱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程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明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不知敬畏,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親清不分,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項目招投標、涉企糾紛、工程建設、獲取獎補等方面謀取利益。
程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六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程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六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霍邱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六安市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陳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