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和縣紀委監委對太和縣大新鎮原黨委書記賈廷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賈廷威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發展黨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肆意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拆遷補償和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賈廷威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二十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太和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太和縣委批準,決定給予賈廷威開除黨籍處分;由太和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太和縣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太和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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