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馬鞍山市委批準,馬鞍山市紀委監委對馬鞍山市園林綠化管理處原黨委書記芮曉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芮曉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偽造證據并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多人財物,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安排;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權無償接受服務、使用勞務,廉潔底線失守;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的承接、日常監管、竣工驗收、工程款支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芮曉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在城市綠化工程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期間依然不知止、頂風作案,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芮曉峰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責令其退賠國有資產;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馬鞍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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