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馬鞍山市委批準,馬鞍山市紀委監委對馬鞍山慈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原委員、管委會原副主任晉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晉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產業扶持資金撥付、工程款支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晉亮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馬鞍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馬鞍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晉亮開除黨籍處分;由馬鞍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馬鞍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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