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裕安區委批準,裕安區紀委監委對裕安區政協教科衛體委原主任、三級調研員張恩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恩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其子在工程項目、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簽批同意違法用地;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其子失管失教;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提拔調動、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本人或伙同其子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恩平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裕安區紀委常委會、裕安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恩平開除黨籍處分;由裕安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裕安區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對張恩平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區委全會時予以追認。(裕安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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