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亳州市委批準,亳州市紀委監委對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尹德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尹德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券;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虛列支出套取資金;公器私用,把重點工程監督管理權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重點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款撥付、工程竣工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尹德鵬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亳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尹德鵬開除黨籍處分;由亳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亳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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