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安慶市委批準,安慶市紀委監委對安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一級調研員汪建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汪建寧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政商關系不清,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罔顧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接受旅游安排,無償接受勞務,長期違規兼職取酬,利用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貪欲膨脹,膽大妄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接、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汪建寧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汪建寧開除黨籍處分;由安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安慶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安慶市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陳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