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了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對今年我省即將舉行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細則做出明確規(guī)定。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實行“3+1+2”模式,由統(tǒng)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其中,“3”為統(tǒng)一高考科目,即語文、數(shù)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使用全國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命題?!?”為首選科目,即歷史、物理中選擇的1科;“2”為再選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科中選擇的2科。選考科目由我省命題。
考生的成績由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統(tǒng)考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擇的3門選考科目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shù)學、外語(含聽力)滿分均為150分,以原始分計入總分;選考科目滿分均為100分,歷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其他科目以等級分計入總分。
全國統(tǒng)考和省級統(tǒng)考的文化課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舉行。高考全部科目實行計算機網(wǎng)上評卷。高考評卷工作在省招委統(tǒng)一領導下由省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有關高校分別承擔相應科目的評卷任務。
除教育部規(guī)定的特定事項外,只能將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或變相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內容。
高考成績由考生自行上網(wǎng)查詢或下載打印。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后三日內到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申請登記。成績復核工作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下由省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實施,成績復核結果由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通知考生。成績復核范圍為主觀題部分的錯統(tǒng)、漏統(tǒng)、漏改。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類別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招生計劃按照歷史科目組合、物理科目組合分別編制,藝術類、體育類招生計劃不分歷史科目組合、物理科目組合。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可兼報普通類,普通類考生不得兼報藝術類、體育類。
錄取工作于7月初開始,8月中旬結束,具體錄取日程安排另行公布。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yè))外,高校不得規(guī)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的考生作統(tǒng)考外語語種限制。除國家規(guī)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作其他限制,不得提前組織考生面試、測試、體檢,并作為錄取依據(jù)。
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yè)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yè)、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同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shù)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考生可通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wǎng)站(www.ahzsks.cn)和安徽省教育廳網(wǎng)站(jyt.ah.gov.cn)以及高校所提供的途徑查詢和確認本人的錄取結果。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應及時通過省考試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發(fā)布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