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通報2023年1月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據悉,今年1月,全省16個地級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70.6%,同比上升23.4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3.6%,同比上升2.0個百分點。按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黃山、宣城和滁州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阜陽、亳州和淮北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
根據通報,2023年1月,全省16個地級市PM2.5平均濃度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0%;PM10平均濃度為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O3平均濃度為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8%;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NO2平均濃度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CO平均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全省16個地級市中,按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黃山、宣城和滁州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阜陽、亳州和淮北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按PM2.5濃度排名,黃山、宣城和滁州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亳州、阜陽和淮北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按優良天數比例排名,黃山、宣城和銅陵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亳州、阜陽和宿州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
此外,在16個地級市中,發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有亳州、阜陽、淮北、宿州、淮南、蚌埠、六安。其中,亳州為6天,阜陽為4天,淮北、宿州、淮南分別為2天,蚌埠、六安分別為1天。
全省59個縣(市)中,按PM2.5濃度排名,旌德、黟縣和歙縣等縣(市)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10名);界首、臨泉和太和等縣(市)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并列倒數第9名)。全省45個市轄區中,按PM2.5濃度排名,黃山區、徽州區和屯溪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并列第9名);潁東區、譙城區和潁州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10名)。(記者 姚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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