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安徽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對珍稀野生動物揚子鱷的司法保護,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安徽首份揚子鱷《司法保護令》,列出了九條禁止性條款,全面禁止獵捕、殺害、出售、購買、利用、食用揚子鱷以及破壞其生存環境等行為。
揚子鱷是我國特有的珍稀物種,屬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迄今已有2億多年歷史,被譽為生物進化史上的“活化石”。然而,近年來捕食揚子鱷蛋、在保護區放置捕獵裝置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嚴重威脅了這一珍稀物種的生存。在安徽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紅星、楊林、夏渡、高井廟、朱村、雙坑、中橋七個片區,宣城市中院發布了《司法保護令》,并進行了豎牌公告。
《司法保護令》規定的措施覆蓋了揚子鱷的主要棲息地和自然庇護所,為它們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護,體現了司法機關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和決心,為揚子鱷等珍稀野生動物的生存和繁衍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環境。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