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記者從安徽省住建廳獲悉,為了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提升品質,增強活力,該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等省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省級政策支持文件,現對《關于支持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微更新及微改造探索許可“豁免清單”
征求意見稿提出,完善項目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城市更新項目涉及建設的,應依法依規辦理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各地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城市更新項目快速審批流程。
對列入年度計劃的項目,提前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和市政公用單位提出項目策劃意見和規劃建設條件,確定審批服務事項清單、審批流程圖。各相關審批部門要通過打包審批、并聯審批、聯合審查、告知承諾、容缺受理、壓減程序、簡化手續、聯合驗收、幫辦服務等方式,提高審批效率。
針對宗地面積小、建筑單一、工程設計簡單的微更新及微改造項目,探索制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豁免清單。
城市更新不得破壞老城區傳統格局
征求意見稿明確,優化規劃管控要求。城市更新中不得破壞老城區傳統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隨意拉直拓寬道路,不修大馬路、建大廣場,建筑高度不得突破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控高要求。
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尊重歷史、因地制宜,在城市更新中對建筑間距、建筑退距、建筑面寬、建筑密度、日照標準、綠地率、機動車停車位等無法達到現行標準和規范的情形,可通過技術措施以不低于現狀條件為底線進行更新,并鼓勵對現行規劃技術規范進行適應性優化完善。
進一步核定優化項目容積率
此外,要求進一步核定優化容積率。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補齊城市短板而實施的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項目,以及老舊住宅成套化改造等項目,在對周邊不產生負面影響的前提下,其新增建設規模可不受規劃容積率指標的制約。
為滿足安全、環保、無障礙標準等要求,對于增設必要的樓梯、電梯、公共走廊、無障礙設施、風道、外墻保溫等附屬設施以及景觀休息設施等情形,其新增建筑量可不計入規劃容積率。
在規劃條件之外,對多保留不可移動文物和歷史建筑、多無償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務設施等公益性貢獻,其建筑面積可按貢獻的相應建筑面積補足。歷史文化保護和特色風貌塑造類更新項目,經認定為確需保護保留的新增歷史建筑,用于公益性功能的,在對周邊不產生負面影響的前提下,其新增建筑規模可不計入容積率。
允許存量建筑用途轉換與功能兼容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綜合統籌建筑容量。以保護文化遺產、歷史風貌、山水格局和優化布局為導向,在符合詳細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各地探索規劃存量建筑跨片區(單元)進行統籌及異地等價值轉移的政策和機制。
在歷史文化街區內,因歷史風貌保護等原因,在老舊房屋改造提升項目地塊內難以增加容積率等規劃指標或為城市更新項目額外提供公共綠地、廣場的項目,經市(縣)人民政府同意,可在同一項目實施主體具體實施的各類更新改造項目范圍內,按照資金統籌平衡的原則,實行異地容積率轉移,實現整體平衡。
允許存量建筑用途轉換與使用功能兼容。在符合規劃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存量建筑經依法批準后可以轉換用途。鼓勵各類存量建筑轉換為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類建筑用途之間可以相互轉換;商業服務業類建筑用途之間可以相互轉換;工業以及倉儲類建筑可以轉換為其他用途。
合肥通客戶端- 合報全媒體記者 吳奇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