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今年以來,該局聚焦市場準入、準營、退出便利化,堅持便利服務企業、減少跑動次數、杜絕體外循環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優化企業遷移變更登記流程,分類施策、精準服務,實現企業遷移更便捷。1-10月,全市共遷入企業640戶、遷出企業643戶。
據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一般情況下,企業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后,由登記機關通過業務系統直接辦理遷入手續,符合條件要求的,一個工作日內為企業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并通過電子郵件、特快專遞等形式,函告遷出地登記機關辦理檔案交接手續。遷出地登記機關應在收到遷移函后3個工作日內將企業紙質檔案郵寄給遷入地登記機關;全程電子化的企業登記檔案應在收到遷移函后即時移交。遷入地登記機關收到企業紙質檔案后,要全面核對檔案材料,3個工作日內將檔案收件回執通過電子郵寄、特快專遞等形式告知遷出地登記機關留存。跨省遷移的,可以根據企業意愿,由企業自行到遷出地登記機關辦理遷移手續。1-10月,全市共辦理省內企業遷入596戶,企業遷出602戶;省外企業遷入44戶,向省外遷出企業41戶。
對于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信用修復。作出列入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與遷入地登記機關不屬于同一個省的,由作出列入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將信用修復信息,通過省市監局數據交換方式或使用市監總局數據流轉系統,發送至遷入地所在省市場監管部門,遷入地所在省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接收信用修復信息及時辦理。1-10月,全市共移出異常經營名錄經營主體3658戶。
在企業檔案交接過程中,如果檔案缺失,由遷入地登記機關函告遷出地登記機關,補齊檔案并及時郵寄給遷入地登記機關;檔案缺失無法補齊或檔案內容錯誤的,由遷出地登記機關出具書面說明材料郵寄給遷入地登記機關;遷入地登記機關不得因檔案不齊等原因,拒收檔案。1-10月,全市共辦理檔案缺失或不齊的遷移企業96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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