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市聚焦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集體互助、家庭盡責,強化農村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加快推進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讓農村老年人在家門口幸福養老。
居家服務強保障。建立農村老年人家庭贍養協議簽訂、農村留守老年人聯系登記、農村特殊老年群體探視走訪3項制度,強化農村留守老年人子女或其他贍養人(扶養人)的守法意識。健全普惠制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按每人每月60至1200元的標準為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按每人每月120元標準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獨居、空巢、有突出貢獻等老年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堅持基礎保底和自愿選擇相結合,“一戶一案”為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
特困供養兜底線。建立健全特困供養人員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確定供養標準,集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不低于當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的50%、30%、4%和35%、20%、3%,并為特困供養人員購買住院醫療護理保險。實施農村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行動,改善基礎設施、提高伙食標準、增強服務能力,推動其轉型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
幸福大院暖人心。結合鄉村振興、和美鄉村精品示范村建設,利用村民富余房屋和閑置的中小學校舍、村集體用房等,整合資源和功能,在人口密集、老人較多的村莊建設運營農村幸福院,并明確服務內容清單、服務公約、管理制度等。堅持因地制宜,根據實際條件和資源稟賦,積極培育扎根鄉村、貼近村民的養老服務市場主體,專業化、連鎖化建設運營農村養老服務設施。
鄰里互助解難題。依托農村幸福院、鄉鎮養老服務中心等場所,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和群眾性自治組織作用,探索發展以志愿服務、鄰里互助為主要形式的農村互助式養老服務新模式,為高齡、獨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互助養老服務。設立志愿服務積分兌換超市,制定養老服務志愿者儲蓄規則,服務時長以積分形式計入個人賬戶,有效激勵志愿服務長期做、做長期,帶動更多群眾加入服務志愿隊伍。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