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醫保局、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等七部門印發《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在激勵措施方面,細化設置了連續參保激勵和基金零報銷激勵,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和基金零報銷人員相應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
關于連續參保激勵,是指自2025年起,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之后每連續參保1年,可享受連續參保激勵,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險支付限額3000元。如果中斷參保,前期連續參保積累的年限自動清零,再參加居民醫保時,年限需要重新計算。前期積累的獎勵額度繼續保留。
關于基金零報銷激勵,是指自2025年起,參加居民醫保的群眾,如果當年沒有使用過包括門診、住院在內的所有醫療費用的醫保基金報銷,那么可以在下一年度適當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同樣也是每年提高3000元。如果當年發生了大病保險報銷并使用了獎勵額度,那么前期積累的獎勵額度就會被清零,下一年度重新開始計算零報銷獎勵額度。
據介紹,為切實保障在皖參保群眾的合法權益,結合我省基金運行情況,《實施意見》設置每次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是國家標準的3倍,對于有效減輕我省罹患重病、大病參保人的就醫經濟負擔有著積極意義。
《實施意見》根據有關規定,在約束措施方面,對“兩個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變動等待期)進行了細化。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動態新增的醫療救助對象、相關部門認定的低收入人口、征兵工作部門提供的退回新兵、符合規定的職工醫保中斷繳費人員、當年退出現役的軍人及隨遷的由部隊保障的隨軍未就業配偶、刑滿釋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員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原則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每多繳納1年可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修復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修復繳費標準參照修復繳費當年我省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
自2025年起,對斷保人員再參保的,每斷保1年,降低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累計降低總額不超過所在統籌地區大病保險原封頂線的20%。
《實施意見》指出,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基本醫療需求等因素,動態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醫療救助基金分類資助低收入人口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對象給予80%~90%定額資助、返貧致貧人口給予70%~80%定額資助、符合條件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給予50%定額資助,具體定額資助標準由各統籌地區確定。積極探索建立多渠道籌資機制,鼓勵使用村集體收入、慈善資金等資助村民、困難群眾或老年人等群體參保。逐步將個人賬戶共濟范圍擴展到近親屬。
《實施意見》明確,將強化參保服務。持續推廣“15分鐘服務圈”、網格化服務、一站式聯辦等便民服務模式,在有條件的金融網點、郵政網點、大型企業、產業園區、學校等設置便民服務點,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終端提供“24小時不打烊”服務。同時,將改善就醫體驗,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醫保結算范圍,推動實時結算。推進村衛生室合理配備國家集采藥品,方便農村居民就近看病就醫。加強定點醫藥機構監管,繼續加大欺詐騙保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力度。大力推動醫保碼(醫保電子憑證)、社保卡(含電子社保卡)、移動支付等數字化醫保服務應用。(記者 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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