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記者從省人社部門獲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修訂出臺了《安徽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進一步優化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
根據《辦法》,公益性崗位是指各類用人單位開發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崗位。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崗位,城鄉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工勤服務輔助性崗位,勞務派遣企業、家庭服務業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養老服務機構等托底性安置崗位。
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就業的人員。根據年齡、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排序機制,優先安排符合崗位條件的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
《辦法》明確,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對補貼期滿后通過開展職業指導、推薦3次以上就業崗位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中的就業困難成員、重度殘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不超過2次。對退出公益性崗位后仍未就業的生活困難人員及家庭,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
安徽省將建立公益性崗位實名制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對安置非就業困難人員、虛報冒領騙取補貼、“吃空餉”等違法違規情形,及時糾正查處,清退違規在崗人員,并嚴肅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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