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是重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我省現有航道總里程6621公里,通航里程達5811公里。作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23年,我省航道承載著36.4%的社會貨運量和62%的貨物周轉總量。將有限的航道資源保護好、利用好,發揮水路運輸業運量大、能耗小、成本低、污染少的優勢,對促進我省運輸業發展,進而帶動相關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保障美好安徽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為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提高地方立法質量,《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公眾可以在省司法廳網站相關網頁直接提交修改意見,也可以通過信函將書面意見寄至合肥市蜀山區清溪路100號省司法廳立法一處(郵政編碼230031),或者電郵:sftlfych@163.com。
省司法廳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制定該《辦法》是建設“水運強省”的需要。加強現代化交通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強化中部地區的大通道格局,對中部地區而言,既意味著重大責任,更蘊含著巨大的發展機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水運大通道建設,作出加快建設“向海而興、借船出海”的“水運強省”戰略部署。落實水運強省戰略,有必要強化法治保障。
制定該《辦法》也是航道管理實踐的需要。省政府1995年制定施行的《安徽省航道管理辦法》,對加強我省航道管理工作,保障航道暢通和安全,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實踐的發展,航道管理工作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國家和省也對航道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014年國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2016年修正),建立完善了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制度、通航建筑物運行方案審批制度等新的航道管理制度,交通運輸部也相繼制定、修編了相關的航道管理制度,《安徽省航道管理辦法》有些內容與之不協調、不銜接;上位法在航道管理體制、航道保護等方面有些規定比較原則,需要細化。同時,為適應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落實“放管服”等改革精神,需要進一步理順航道管理體制機制。
此外,為解決我省航道事業發展存在的規劃水平不高、要素保障不足、網絡化程度較低、通航建筑物管理不暢和缺乏航道協同發展、統籌管理的協調機制等問題,有必要對照細化《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總結固化經驗、解決實際問題。
那么,此次擬制定的《辦法》主要有哪些內容呢?
據了解,《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在完善航道管理體制機制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明確了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及有關部門的職責,轄區界航道、跨轄區河流上下游航道管理職責,省、市交通運輸部門在建設智慧航道中的職責分工,航道省級規劃和市級規劃的分工、銜接,以及航道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籌保障航道建設用地等內容。
在實施航道管理各項舉措方面,細化了對航道工程建設程序、同步建設服務保障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工程驗收、移交的要求及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礙航建筑物處置等的要求。
為強化區域協同、協作,結合安徽連接長三角、輻射中西部的特殊區域位置,規定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與長三角區域和其他相鄰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統籌推進長三角區域和其他相鄰省(市)在航道規劃、建設、養護、保護等環節的協作和區域執法協作、應急處置協作。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