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史洪芳)9月10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我省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大力推行“柔性執法”。目前,省級層面已推出30份輕微違法免罰輕罰清單,覆蓋28個執法領域,全省現已累計處理免罰輕罰案件6.9萬余起,減免罰款4.73億元。
省司法廳副廳長、一級巡視員張國安
近年來,我省積極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為市場主體發展營造更加寬松、包容的法治環境,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實行容錯機制,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相關做法獲評我省2023年度對照學習滬蘇浙“二十佳”案例。
自2021年起,從省級重點執法部門開始,我省試點探索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省司法廳先后聯合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重點執法部門出臺相關制度。同時積極指導省直其他執法部門和各市探索制定不予行政處罰清單。
我省加強區域協作,探索建立長三角區域執法規則統一、執法監管協同的新路徑。先后會同滬蘇浙地區在氣象、文化和旅游、生態環境和農業農村領域出臺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聯合召開長三角區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工作新聞發布會,有效進行宣傳推廣。
為使免罰輕罰清單落到實處,我省加大培訓力度,發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典型案例,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確保免罰輕罰于法有據、可回溯管理,同時,加大監督考核力度,確保免罰輕罰清單制度落地落實。
2023年,在總結前期工作基礎上,我省出臺《關于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并在全省全面推行。目前,省級層面已推出30份輕微違法免罰輕罰清單,覆蓋28個執法領域,全省現已累計處理免罰輕罰案件6.9萬余起,減免罰款4.73億元,讓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顯溫度。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