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英任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免去其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職務。
巢湖市人大、政府、政協換屆,陳強當選為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振新、蘇宇光、陳葆華(女)、葉祥所、闞建華當選為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飛飛當選為市人民政府市長,洪曉建、羅平(女)、馮克金、吳良斯、韓冰、吳建國當選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張傳才當選為市政協主席,楊力仁、王海英(女)、許天錫、嚴從懷、湯先覺、沈志柱、奚芝英(女)、范洛森當選為市政協副主席;葛健當選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朱新武當選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楊力仁、劉振新、蘇宇光的巢湖市委常委職務;
免去張棉的巢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楊躍進任巢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廳級);
六安市人大、政府、政協換屆,湯林祥當選為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喬(女)、伍箴順、張宗華、聞寶強、楊傳友當選為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韶春當選為市人民政府市長,張祥安、楊光祥、王安義、何穎(女)、陸秀宗、王翔當選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劉慶德當選為市政協主席,劉黎、章立奇、闞家平、司敏(女)、宋新國、聶保國、孫學龍當選為市政協副主席;時代當選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棉當選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張宗華的六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鄭為文任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免去其省政協常委職務;
汪永年任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免去其馬鞍山市委常委職務;
陳蘇漢任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免去其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金朝任馬鞍山市政協副主席,免去其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江山任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長;
秦鋼昌任滁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免去其滁州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魏國炳任滁州市政協副主席,免去其滁州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職務;
許剛任阜陽市委常委(名列陳學東之后),免去其六安市公安局局長(副市長級)職務;
蔡兆亮任六安市公安局局長(副市長級),免去其阜陽市公安局局長(副市長級)職務;
亓龍任阜陽市政協主席,免去其阜陽市委常委職務;
免去孟慶銀的阜陽市政協主席職務;
劉家坤任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范淑清、陳繼民任阜陽市政協副主席;
陳斌任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朱新武的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免去張文彥的阜陽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職務;
陳強、齊建華、余林任亳州市政協副主席;
免去胡朝榮的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沈厚富任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免去周榕的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徐超任蚌埠市政協副主席;
錢沙泉、周勇任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劉順道任宣城市政協副主席,免去其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鄭在霞、孔和平任宣城市政協副主席;
免去鄭在霞的宣城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職務;
楊謀林任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潘萬金任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廳級);
沈言勝任銅陵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免去其銅陵市委常委職務;
鄒河任銅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免去吳良斯的銅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方志恒任池州市政協主席,免去其池州市委常委職務;
臧佑初、何世榮任池州市政協副主席;
李祝安任池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免去其池州市委常委職務;
錢征任池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李國慶任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免去朱英武的安慶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職務;
宋國權任黃山市人民政府市長;
覃金平任黃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廳級);
池寒冰任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名列汪滬平之后),免去其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職務;
袁家躍任省民族事務委員會(省宗教事務局)副主任(副局長)(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王春敬任省司法廳副廳長(名列孫建新之后)、黨委委員,免去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職務;
沈基明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名列劉昭玉之后)、黨組成員,免去其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職務;
陳燁任省紀委派駐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紀律檢查組組長、省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
卜幼凡任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專職副主席(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王正國任省委黨校教育長(試用期一年)、校委委員;
金乃俊任省委黨校副巡視員;
鄧玉明任省委黨校副廳級組織員;
馬家利、朱志林、劉榮玉(女)、張志輝、羅忠安、曹國強(按姓氏筆畫為序)任省政協常委;
免去張蘭貴、張維平的省政協常委職務;
免去夏傳浩的省政協常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李金華任安徽廣電傳媒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免去其蕪湖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張居淮任安徽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黨委副書記職務由省委宣傳部任命),免去其省文化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職務;
曹發義任省機械設備成套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程樺任安徽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免去其安徽建筑工業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職務;
免去黃德寬的安徽大學校長職務;
董兆武任蚌埠學院黨委副書記;
郭宛京任蚌埠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王卓任蚌埠學院督導員,免去其蚌埠學院黨委副書記、委員職務;
汪楓任池州學院黨委副書記,免去其池州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張友伯任池州學院黨委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高維嶺掛職任合肥市副市長,余向東掛職任淮北市副市長,高俊文掛職任亳州市副市長,汪春生掛職任宿州市副市長,董榮掛職任蚌埠市副市長,吳雪掛職任滁州市副市長,耿學梅掛職任六安市副市長,劉孝華掛職任巢湖市副市長,丁曉牧掛職任蕪湖市副市長,鄭宏掛職任宣城市副市長,
袁繼明掛職任池州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時間為二年。
駱磊掛職任馬鞍山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時間為二年;
王衛民掛職任淮南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時間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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