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長俊任亳州市委委員、常委;
傅厚華任滁州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副廳級);
方曉利任馬鞍山市委委員、常委;
金慶豐任馬鞍山市委常委;
陳春宇任巢湖市委常委(名列李傳志之后);
江劉伍任巢湖市委委員、常委(名列陳春宇之后),免去其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職務;
馮克金任巢湖市委委員、常委(名列江劉伍之后);
韓冰任巢湖市委委員、常委,免去其巢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金其武任巢湖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副廳級);
張士軍任蕪湖市委常委;
趙萌任蕪湖長江大橋綜合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主任(副廳級);
劉國慶任池州市委常委(名列張夏林之后);
王迎春任池州市委常委(名列劉國慶之后);
王貴杰任池州市委常委;
劉禮生任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免去方志恒的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宋圣軍任安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免去王強的安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石衛(wèi)民任安慶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副廳級);
免去李喬的六安市委副書記、常委職務;
免去宋新國的六安職業(yè)技術學院黨委書記職務。
部分省轄市軍分區(qū)主官參加市委常委事項:
姜宗健任淮南市委委員、常委;
免去張健的淮南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汪延明任六安市委委員、常委;
免去梅萬鈞的六安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吳友明任宣城市委委員、常委;
免去樊明的宣城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余西任池州市委委員、常委;
免去王德貴的池州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韋江宏任銅陵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何小祥任安慶師范學院黨委委員、書記,免去其淮南市委常委、委員、市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趙曉和的安慶師范學院黨委書記、委員職務;
方潛生任安徽建筑工業(yè)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黨委副書記;
儲國定任銅陵學院黨委委員、書記,免去其宿州學院黨委書記、委員職務;
桂和榮任宿州學院黨委書記,免去其宿州學院院長職務;
王傳旭任安徽廣播電視大學黨委委員、書記,免去其淮南師范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洪祥生的安徽廣播電視大學黨委書記、委員職務;
陳年紅任安徽財經(jīng)大學黨委副書記,免去其安徽財經(jīng)大學副校長職務;
丁自勉任安徽體育運動職業(yè)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免去其安徽體育運動職業(yè)技術學院院長職務;
梁綠林任安徽體育運動職業(yè)技術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沈中林任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免去賈朝峰的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黨委書記職務;
丁家康任巢湖職業(yè)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馬傳喜任安徽農(nóng)業(yè)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周加來任安徽財經(jīng)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黨委委員、常委;
李震任安徽工程科技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黨委委員。
省委副秘書長沈干的職級確定為正廳級;
李中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名列方正之后),免去其省委辦公廳省委常委辦公室主任職務;
張箭任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政府僑務辦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免去其省商務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李永勝的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政府僑務辦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職務;
劉鐵流任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翟高潮任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免去其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任職務;
高宗祥任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免去其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職務;
李中學任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
陳曉燕任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副廳級,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徐致平任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副廳級,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晏飛任省國土資源廳政治部主任(副廳級)、黨組成員,免去其省地方稅務局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職務;
鄭圣良任省地方稅務局政治部主任(副廳級,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李玉平任省紀委派駐省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紀律檢查組組長、省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黨組成員;
丁祖權任省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政治部主任(副廳級,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朱有龍任省紀委派駐省民政廳紀律檢查組組長、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免去其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副廳級紀律檢查員、監(jiān)察專員職務;
張力量任省委第二巡視組副組長;
張皖松任省國資委副巡視員;
葉傳柏、陳冬生任省屬國有企業(yè)監(jiān)事會主席(試用期一年);
劉泉任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高懷荃任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副巡視員;
免去陳田的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職務。
阮平掛職任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政府僑務辦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掛職時間為二年;
孫公民掛職任省科協(xié)副主席、黨組成員,掛職時間二年;
張大興掛職任安慶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時間為二年;
徐月高掛職任黃山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時間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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