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衛國任省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兼),免去其省長助理職務;
免去方寧的省政府秘書長、省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兼)職務;
洪劍任省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石德和任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周榕任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副廳級);
吳禮維任省高級人民法院副廳級審判員;
王林建任省財政廳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劉志祥任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副廳長,免去其馬鞍山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陳曉玲任省商務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免去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職務;
蔡宜驊任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
朱建基任省科學技術廳副巡視員;
陶海任省公安廳副廳長(兼)、黨委委員;
孟向陽任省公安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黨委委員;
潘法律任省司法廳副巡視員;
劉慶強任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黨組成員;
崔德慶任省委統戰部副巡視員;
仲宏斌任省臺灣同胞聯誼會專職副會長(副廳級,試用期一年);
李萍任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副巡視員;
張世平不再擔任省委督查組組長職務;
免去朱志林的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職務;
胡朝榮任亳州市委常委;
汪瑩純任安慶市副市長(名列肖超英之后);
免去陶方啟的安慶市副市長職務;
倪志敏任安徽新華發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朱士群任安慶師范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汪敏任合肥師范學院黨委書記;
陳江吼任合肥師范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黨委委員;
免去凌有江的合肥師范學院黨委書記職務;
胡家俊任黃山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張韶任徽商職業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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