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云飛任六安市委委員、常委、書記,免去其阜陽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市政府市長職務;
免去湯林祥的六安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省委另有任用;
于勇任阜陽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免去其省商務廳廳長、黨組書記職務;
趙馨群任池州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免去其蕪湖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程瀚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長(名列李紅之后);
陳良綱任淮北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免去其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職務;
沈光繼任淮北市委委員、常委(名列楊軍之后),免去其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職務;
時俠聯任亳州市委副書記;
王宗元任宿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市級);
免去張道保的宿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方志宏任蚌埠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免去其省水利廳副廳長、黨組成員職務;
王宏任淮南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免去其團省委書記、黨組書記職務;
陳儒江任淮南市委委員、常委,免去其淮北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張海濤任淮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市級);
袁華任滁州市委副書記;
羅建國任六安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免去其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魏堯任馬鞍山市政府副市長(名列張曉麟之后);
潘朝暉任蕪湖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免去其省委副秘書長職務;
陸雷任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市級);
免去楊良文的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李明任宣城市委委員、常委;
沈偉任宣城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副市級);
肖善武享受副市級待遇;
徐建任池州市委副書記;
金慶豐任池州市委委員、常委,免去其馬鞍山市委常委、委員、市政府副市長職務;
汪學致任黃山市委委員、常委、市紀委書記,免去其省紀委辦公廳主任職務;
蘭玉杰任安徽工業大學黨委委員、常委、書記,免去其阜陽師范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委員職務;
免去李輝生的安徽工業大學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免去岑豫皖的安徽工業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朱燦平任安徽建筑工業學院黨委委員、副書記;
呂萍任安徽建筑工業學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王士明任安徽建筑工業學院督導員,免去其安徽建筑工業學院黨委副書記、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魏正平任馬鞍山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陳金富任宣城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免去程年紅的宣城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職務;
安進任安徽江淮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免去左延安的安徽江淮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職務;
方西屏任省商務廳廳長、黨組書記,免去其池州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市政府市長職務;
朱琳任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免去其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分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張萬寬的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
汪韌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名列王唯之后),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分黨組書記,免去其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職務;
方衛星任省紀委執法監察二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章松應任省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董震任省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胡文才、王必勇任省紀委副廳級紀檢員、監察專員;
殷光臨任省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正廳級),免去其淮北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王春敬任省司法廳巡視員,免去其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
張武任省司法廳巡視員、黨委委員,免去其省司法廳副廳長、安徽警官職業學院黨委書記職務;
夏訓發任省司法廳副廳長(名列陳道喜之后),免去其省司法廳政治部主任職務;
程志先任省白湖監獄管理分局政委(副廳級,試用期一年);
彭木生任省經濟信息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蔣學軍任省測繪總院(省測繪局)院長(局長)(試用期一年)、黨委書記,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免去其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職務;
李天太任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巡視員,免去其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朱慶任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黨組成員,免去其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巡視員職務;
董慶任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副局長(名列劉飛躍之后)、黨組成員,免去其淮南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丁海中任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主任;
免去李衛華的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孫斌掛任合肥市副市長,潘法律掛任淮北市副市長,徐義流掛任亳州市副市長,林紅掛任蚌埠市副市長,孫邦平掛任阜陽市副市長,劉明平掛任滁州市副市長,陶鈞掛任馬鞍山市副市長,汪利民掛任巢湖市副市長,陳燁掛任銅陵市副市長,袁維海掛任黃山市副市長,以上同志掛職時間均為一年。
李忠掛任黃山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時間一年);
閆剛掛任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長(掛職時間至2012年9月)。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