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阜陽市委批準,阜陽市紀委監委對阜陽市政協原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機關黨組副書記李向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向章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黨性原則喪失,理想信念滑坡,紀法防線失守,貪欲膨脹,利欲熏心,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漠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并違規收受禮品;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私利,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在扶貧資金分配中優親厚友、顯失公正;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不知敬畏,擅權妄為,甘于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向章頂風違紀、全面破紀,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阜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向章開除黨籍處分,由阜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阜陽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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