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召開涉鄰里關系糾紛典型案例通報會。據(jù)通報,近三年來,西城法院共審結涉鄰里關系糾紛案件500余件,其中排除妨害糾紛、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相鄰關系糾紛、恢復原狀糾紛四類糾紛約占全部涉鄰里關系糾紛案件總數(shù)的97.5%。雖然訴訟標的額相對較小,但案件經(jīng)常涉及多方利益主體,矛盾相對尖銳激烈。
裝修時私自改動承重墻、擅自封包供暖、借平房鄰居墻壁建廁所、把沒有防水要求的臥室改成衛(wèi)生間、為美觀包裹自家水管拒絕物業(yè)維修……本次通報的典型案例,也是屢上新聞的熱門話題。誰也不想攤上砸承重墻的鄰居,誰也不想一進臥室就聽到樓上沖馬桶的聲音,可真要遇上這些糟心事,該怎么辦呢?
本次發(fā)布會通過剖析發(fā)生在西城區(qū)的真實案例,給更多市民上了一節(jié)普法課。一份份嚴肅的判決書,也是在提醒居民,言行舉止都應考慮鄰居的利益和感受。判決書顯示,除了擱誰也忍不了的侵權大事,還有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因為互不相容鬧上了法庭。比如鄰居噪音擾民、在門口安裝攝像頭等。隨著生活條件的改善和生活品質的提升,居民的隱私意識、自我保護意識隨之提高,尤其是年輕一代“邊界感”越來越強,由此產(chǎn)生的鄰里糾紛越來越細碎。再加上近年來法律流程不斷簡化,一些居民“一言不合就告他”,以至糾紛案件一路走高。
遇到糾紛不是拳腳相向,而是對簿公堂,體現(xiàn)法治社會的進步。遇到行為過分、油鹽不進的鄰居,拿起法律武器,無疑是理性的選擇。一些只圖自家方便、影響鄰居的行為被法院認定為侵權,也提醒市民約束自己的行為。法律為有理的一方撐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也是維護法治社會的秩序。
涉鄰里關系糾紛典型案例的通報,也從法律的角度呼喚鄰里之間應該和諧相處。老話說得好:鄰里親,賽黃金;遠親不如近鄰。很多鄰里之間的糾紛,原本不用鬧到法庭相見的地步。小小不言的矛盾,不斷升級以至打起官司,既傷害鄰里感情,也加重司法負擔。其實,大部分居民都是通情達理的。如果鄰居之間各有各理,不妨互相體諒,而不是互不相讓,勢如水火。各退一步,就是向前一步。
說到底,融洽的鄰里關系,是每名居民的共同期望;社會的和諧發(fā)展,也離不開鄰里之間的和睦相處。只圖自家方便、罔顧鄰居利益,尤其是那些惡意為之的,自然不應該慣著;但溫和有禮的溝通、合理范圍內的謙讓,也是不該丟掉的素養(yǎng)。新的城市生活里,還需重拾老的鄰里相處之道,“讓他三尺又何妨”。
責任編輯:賀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