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的音樂、昏暗的燈光、幽深的古墓、“膽小勿入”的標題……一段時間來,“探墓”短視頻和直播頻現網端,引發公眾熱議和擔憂。近日,國家文物局與中央網信辦聯合部署開展相關違法違規內容集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并邀請部分網絡平臺公司召開了座談會。
公允地講,“網紅探墓”并非沒有可取之處。一方面,隨著“公眾考古學”的興起、“文博熱”的升溫,某種程度上,合理范圍內的“探墓”,的確能為公眾普及知識,讓人得以在沉浸式體驗中,穿透歷史的塵埃與迷霧,感受文明的深邃和厚重。比如,許多歷史愛好者想必都了解,在部分漢代墓葬的諸多細節中,就透露著“事死如事生”的理念,打開了一扇以今揆古的窗。
“目光追隨之處,金錢必將跟隨?!辈坏貌徽f,“探墓”直播多少帶有獵奇色彩,在利益沖動的驅使下,難免突破禁區,于法律和道德的邊緣試探:有的未經許可進入文保單位,隨意“開墓探奇珍”;有的極盡戲說胡謅之能事,無底線地歪曲歷史;有的偽造考古現場、非法鑒定出土文物,肆意誤導公眾;有的甚至提供信息便利,教唆文物犯罪……文物作為不可再生資源,哪怕其原來的擺放位置也是重要線索,本應被敬畏和守護,反遭這般“輕拿輕放”、無情糟蹋,怎能不讓人感到氣憤和心痛?
若是片面追求流量,危害可能是全方位的。從人身安全來看,為探訪冷門古墓,一些“網紅”還“勇闖”危險地帶,這類內容的進一步傳播,又會引發跟風模仿;從價值導向來看,以考古之名的短視頻或直播,有意歪曲考古工作價值,混淆其和盜墓的界限,編織一夜暴富的“尋寶神話”;從情感傷害來看,古人講究“逝者為大”,墓地是安放靜謐與尊嚴之所,任意擺拍、嘩眾取寵不僅違法,也有悖公序良俗。殷鑒其實不遠——去年2月,一男子因擅入古墓直播并取出尸骨擺拍,以此吸引網絡人氣、賺取網絡打賞,犯侮辱尸骨罪被判刑9個月。至于對文物安全的沖擊,就更無須詳述。
“假考古”橫行,當動真格;“偽科普”泛濫,該剎歪風。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私自發掘。考古發掘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徒法不足以自行,此次兩部門邀請部分網絡平臺公司召開座談會,督促其強化落實責任,加強內容審核把關,配合執法部門要求,彰顯了靠前治理的鮮明態度。將目光轉向線下,一些“探墓”視頻的背后,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文保力度的不足,尤其是對一些文物級別較低、地處偏遠、人跡罕至的古墓,存在監管上的“真空地帶”。相關部門還應提高重視程度,在加大資金投入的同時,探索社會力量參與文保的新路徑。
對歷史的溫情與敬意,不分線上線下。古墓“生意經”行不通,在線“催更”者也屬實拎不清。借用一句流行語:什么都播只會害了你,什么都嗑也會害了你。
責任編輯:賀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