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不能只看掐頭去尾的視頻片段,越是不可思議的內容越要讓子彈飛一會兒。“警察打小孩”事件再次印證了這一點。近日,一段熱搜視頻顯示,寧夏固原市張易派出所兩名工作人員毆打一名12歲小學生。一名家長稱,“學生跟學生吵嘴打架,我們家長趕來之前,張易鎮執法人員已經把娃打倒了。”畫面一出,嚴懲涉事民警的呼聲強烈。
11月24日,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區分局發布情況通報稱,張易派出所副所長王某及值班人員,原是去處理六年級學生馬某某毆打三年級學生的案情,在辦案期間發現馬某某自行離開現場,才找回并踢打了馬某某。針對民警執法中存在的問題,11月24日,經固原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王某撤銷行政職務處分。
通報再次把事件推上熱榜。不少網友認為王副所長有正義感,撤職處分過于嚴厲。據報道,還有網友通過線上下單的方式,為王某送去了錦旗。從質問、不解、譴責,到力挺、求情、贊揚,是什么讓公眾對此事態度有了反轉?是公眾對懲治校園霸凌的期待。
毫無疑問,警察打人超出了應有的執法權限。《警察法》明確規定,不得毆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畫面中,王副所長對小學生拳腳相加,侵犯了孩子的人身權利。作為法律的維護者和執行者,處置過程不規范,受到行政處分并無不妥。
但力挺一名違規執法的警察,并非網友法治意識淡薄,而是覺得其執法對象確實需要被“教育”。不僅有家長和學生反映馬某某毆打同學,當地教育局工作人員也證實了高年級的馬某某毆打低年級學生的事實。
近年來,校園霸凌案件屢屢發生,部分案件中霸凌者手段殘忍,造成嚴重后果。與受害人遭遇的創傷相比,“小霸王”們受到的處罰往往起不到懲戒作用。就本案而言,高年級學生毆打低年級學生,何以非要鬧到警察出面不可?民警誠然不能對校園霸凌者動手,但希望用更有力的手段為受霸凌學生伸張正義的呼聲不能忽視。
以暴制暴,有違法律精神;任由霸凌者橫行校園,更有違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初衷。法律法規應加大對校園霸凌行為的懲治力度,通過必要的監督機制和明確的責任劃分,最大限度制止學生欺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用法律攔住霸凌者,同時讓霸凌者付出應有的代價。當地教育部門也應重視此事暴露的學生思想品德問題和學校管理漏洞,引導學生首先不做霸凌者,同時也要敢于對霸凌行為說不。打人警察受到了處分,校園霸凌的部分也要對公眾有所交代。
責任編輯:賀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