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持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大力選拔政治過硬、敢于擔當、銳意改革、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干部。組織部門要強化選人用人監督,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和政治生態,當好資格審核的“守門員”、公正選拔的“裁判員”、日常管理的“教練員”,確保選出來的干部組織信任、群眾信賴。
當好“守門員”,關注優秀干部這個“關鍵人”,守住德才兼備的“資格門”。為政之道,在于用人。無論是帶領藏區人民脫貧致富的孔繁森,還是艱苦奮斗治理蘭考“三害”的焦裕祿,亦或是退休后仍義務植樹造林并將林場無償捐贈給國家的楊善洲,從他們身上可以看到,優秀干部必須同時具備堅強的品格和卓越的能力。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需要更多練就“鐵肩膀”、能挺“硬脊梁”的優秀干部。要突出政治標準,扎實開展干部政治素質考察,把公道正派和敢于堅持原則作為選人用人工作的底線,對上要敢于提出合理建議,對下要善于主持公道,對己要嚴格自律,對政治不過關的“一票否決”。要拓寬選人視野,用更民主的方式開展初始提名工作,打破身份、地域、部門界限,疏通上升渠道,讓真正有能力的干部進入名單。要強化人選審核,嚴格落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準確核對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確保擬選對象具備基本任職資格。
當好“裁判員”,關注提拔晉升這個“關鍵時”,暢通公平公正的“陽光道”。舞弊者得利、則效仿者紛至,舞弊者受罰、則接踵者絕跡。正是因為不斷有人靠“走捷徑”邁步在了“前列”,才導致有的優秀干部始終“原地踏步”。如果放任“走捷徑”的行為不管,用人環境和政治生態必將被破壞。一方面要“疏”,讓“陽光道”更暢通。要牢牢盯死干部選拔任用的各個環節,做好集體研究、意見征求、公示公開,切實發揮程序的把關作用和擇優功能,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也要“堵”,讓“捷徑”走不通。要加大懲戒力度,不僅要對“走捷徑”的干部進行嚴肅批評教育,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該調整的調整,該撤職的撤職,做到發現一起、整治一批、警示一片,讓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要完善違規用人責任“倒查”機制,堅持“誰推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決策、誰負責”,一旦出現用人失察失誤,必須嚴肅追責,維護組織健康發展。
當好“教練員”,關注日常管理這個“關鍵事”,延長克己奉公的“廉潔線”。“芳林新葉催陳葉,流水前波讓后波。”新老交替是自然規律,也是黨的事業繼往開來的必然要求。個別干部走上重要崗位后,面對更大的誘惑,逐漸忘記了自己的初心。因此,必須更加重視領導干部在提拔任用后的日常監督,讓“新人”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要落實談心談話制度,找準談話的切入點和側重點,及時掌握思想動態,認真聽取意見,深入挖掘問題根源,提出指導性意見,幫助干部守好“口袋”。要經常性開展督促檢查,圍繞中心工作進行干部監督,通過督促檢查發現重點問題,及時向紀檢部門反饋發現的問題及線索,推動解決干部履職用權問題。要拓寬監督渠道,通過常態化設置意見征求箱、作風監督電話、民意表達電子信箱等方式,調動普通群眾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熱情,針對反映的問題必須一件一件查驗到底、辦結徹底,直到群眾滿意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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