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亳州市譙城區一處濕地里,成群的白鷺正在嬉戲,姿態優美,悠然自得,為盛夏的鄉村增添了靈動之美。通訊員 程偉如 攝
游客在黃山市徽州區西溪南生態濕地游玩。通訊員 潘禎祥 攝
7月26日,俯瞰藍天白云下的肥東縣長臨河鎮十八聯圩生態濕地,水清、岸綠、鳥嬉、景美,構成一幅美麗的生態畫卷。 通訊員 陳 振 攝
濕地被稱為“地球之腎”,具有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調蓄洪水、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生態功能。我省濕地總面積104.18萬公頃,是全國濕地資源較豐富的省份之一。保護好濕地資源,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重要體現,是建設山水秀美的生態強省的重要內容。
7月25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在合肥召開,會議聽取審議了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從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角度,全面摸排檢視我省濕地工作。
完善制度機制
構建濕地保護大格局
濕地保護法于去年6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一年有余。今年6月初,省人大常委會成立執法檢查組,分赴合肥、池州、宿州、滁州、馬鞍山等地開展實地檢查。同時,派員赴淮南進行了抽查。其間,委托滁州、六安、蕪湖、宣城、安慶、黃山6個市人大常委會進行檢查,全面掌握濕地保護法實施情況。
檢查發現,一年來,我省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嚴格落實濕地保護法有關規定,加大法律實施力度,濕地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實踐中,我省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一體化推進濕地、林地、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修復,基本覆蓋全省主要湖泊濕地和候鳥重要棲息地,初步建成規模適度、布局合理、類型多樣、功能齊全的濕地保護修復體系。
在合肥市,為守護好巢湖這塊最好的名片,當地近年來大手筆推進環巢湖濕地建設。去年8月,位于十八聯圩生態濕地完成三期工程建設、投入使用,標志著總面積100平方公里、累計投資近60億元的環巢湖十大濕地全面建成。
如今,十大濕地猶如一塊塊翡翠“串珠成鏈”,筑起環巢湖水生態、水安全屏障的同時,也為合肥城市形象提升加分不少。去年,合肥市成功創建“國際濕地城市”,成為我國13個國際濕地城市之一。這是我省貫徹落實濕地保護法、依法提升濕地保護工作成效的生動縮影。
為壓實工作責任,我省建立了濕地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將濕地面積、濕地保護率、濕地名錄發布等主要指標納入林長制、河(湖)長制考核體系,構建一體推進、合力保護濕地的工作格局。
在此基礎上,做好配套制度建設,突出規劃引領,相繼出臺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自然保護地建設項目準入管控清單(試行)、建設工程對濕地自然公園生態影響評價技術規范等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基本形成濕地保護、修復、利用和管理的制度體系;組織編制《安徽省濕地保護規劃(2022—2030 年)》等規劃文件,對濕地進行科學的空間布局和分區管控,將城市濕地資源保護納入全省濕地保護規劃范疇。
保護利用并重
綜合效益不斷彰顯
開展濕地生態修復,遏制濕地功能退化,是濕地保護的重要任務。檢查發現,我省積極推進濕地保護修復工作,省級預算每年均列入了濕地保護所需經費,并整合涉林項目資金,統籌支持濕地保護修復,先后實施揚子鱷、升金湖、淡水豚等重要濕地保護修復項目,目前全省濕地生物棲息環境顯著改善,長江江豚數量保持穩定,揚子鱷野外種群和珍稀水禽數量不斷增加。
為增強濕地保護修復的科學性精準性,我省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定期開展濕地生態綜合監測評價和重要濕地動態監測評價,及時掌握濕地動態情況,實行分級管理和名錄制度。分級管理體系下,全省濕地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重要濕地包括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和省重要濕地。根據濕地的重要程度、濕地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對全省濕地實行功能管制和分級管理。
為強化依法保護濕地力度,我省出臺了全國首個省級層面“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并推動實現全省16個市“河(湖、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全覆蓋,進一步促進了依法查處破壞濕地的違法違規問題。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涉濕地案件616件。今年,我省在全省范圍開展濕地公園問題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出濕地公園、重要濕地、自然保護區問題 302 個,已完成整改 246 個。
促進濕地價值轉化,是濕地保護的重要課題。我省深入挖掘濕地獨特功能價值,推動各地樹立濕地建設“項目化”思維,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濕地保護修復,形成各具特色的濕地利用新模式。在恢復蚌埠三汊河、肥西三河、巢湖湖濱等濕地核心功能的同時,相關部門充分結合當地自然地理條件和發展需求,綜合考慮群眾生活、產業培育、環境建設和城市風貌,優選樹種、水生植物進行修復,濕地價值、顏值等綜合效益不斷體現。
緊盯短板弱項
提升濕地保護能力水平
濕地保護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當前,全球氣候變化和農業、生活及工業污染排放等都對濕地保護帶來挑戰,對濕地重要性的認識不足,也對濕地保護造成一定影響。檢查發現,濕地保護法實施僅一年多,對照法律規定,我省濕地保護還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濕地保護修復投入大、周期長,需大量資金。檢查發現,雖然省市縣已將濕地保護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但財政預算用于保護修復的資金缺口較大,加上社會資本參與濕地保護積極性不高,濕地管護修復資金壓力較大。
對此,報告建議,應加大各級財政濕地保護資金投入,積極完善濕地生態補償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參與濕地保護、濕地生態修復和濕地智慧監管運營等地方配套項目,實現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共贏,實現濕地保護、濕地生態修復、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目標。
實際上,多方共治共享的濕地保護模式在我省已有成功嘗試。來安縣池杉湖濕地公園,就是采用“政府+市場”方式建設的。當地引導企業投資參與池杉湖國家級濕地公園(試點)建設,搬遷安置公園周邊居民近200戶,“退漁還濕”200余畝,補種池杉樹2萬余棵,布設邊界護欄3500米。在外圍流轉土地3600畝,打造特色濕地小鎮,開發田園綜合體以及文化旅游、特色農業等項目,實現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共贏。
濕地覆蓋面積大、范圍廣、且多屬開放式區域,目前,我省一半以上的縣區政府沒有單設林業機構,基層主要是兼職人員從事濕地保護工作,普遍存在執法力量不足、濕地監測的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硬件設施配備不到位、專業能力不強等問題,難以承擔繁重的濕地保護管理任務。
就進一步提升濕地保護能力和水平,報告提出,要積極推動智能互聯網監控平臺建設,在重點區域建設先進的監控、警報體系,發現問題后及時介入,實現“人防”與“技防”相結合,做到管控保護全覆蓋。同時,健全濕地保護管理機構,加強濕地專職技術人員培訓,完善濕地保護行政執法機制,積極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大日常巡查監督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真正形成保護更加嚴格、監管更加有力的濕地保護新格局。
責任編輯: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