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工程建設領域欠款欠薪問題高發頻發。為完善拖欠賬款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起草了《關于建立健全欠款欠薪治理協調機制等有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不滿足施工資金安排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行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通知》從施工許可閉環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監管、施工過程結算、規范問題項目處置、實名制管理提檔升級、欠款欠薪問題調處、健全信用聯合懲戒七個方面對建立健全欠款欠薪治理協調機制做出了具體規定。
《通知》提出,各地要建立完善房建市政工程建設領域根治欠款欠薪協調機制,建設單位不滿足施工資金安排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行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各地要加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日常監管,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飛檢巡查等方式實現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季度全覆蓋檢查。同時還要將房建市政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結算納入日常巡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范圍。其中,對大型施工總承包單位利用優勢地位迫使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建設單位采用商業承兌匯票結算工程進度款(含工資性工程款)或者指定分包導致欠款欠薪問題的,仍應承擔欠款欠薪問題的首要責任。
《通知》提出,對存在資金問題的房地產項目,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督促建設單位通過變賣、置換、盤活資產等方式籌措資金,國家部署的房地產領域相關專項工作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規定。并進一步規范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采集行為,加快升級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智慧監管功能。各地不得限制大齡農民工的就業權益,確保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全覆蓋。
此外,施工總承包單位若在申報期間被列入名錄且未解決欠薪問題,不得推薦“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黃山杯”獎評選。涉及魯班獎的,應通知相關協會執行。對于因拖欠款項引發的信訪問題,主管部門應調解,并對情節嚴重者依法實施失信懲戒。(記者 檀美玲)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