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安徽省住建廳起草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如有相關意見建議者,可于3月17日前進行反饋。
擬將重點監管六項禁止行為
近年來,在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野蠻”施工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經過調研研究,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安徽省住建廳專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本次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全省擬將重點監管六項裝飾裝修禁止行為,確保裝飾裝修工作規范、安全、有序。
比如,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的;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的;挖掘地下部分,擴大地下空間的;以及其他影響建筑結構承載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發揮物業管理單位“前哨”作用
征求意見稿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各方監管力量要協同發力,共同把好裝飾裝修安全關,全力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統稱裝修人)是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裝修人以及承擔裝飾裝修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為室內裝飾裝修安全責任主體。
裝修人在裝修開工、每次動火作業前,應向物業管理單位告知。其中,有物業服務的,管理單位為物業服務企業;無物業服務的,為屬地社區居委會;有所屬單位的,為其所屬單位。
辦理申報登記、簽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督促所委托的設計、施工單位嚴格落實人員持證上崗和動火作業審批等制度,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規范進行設計、施工,并落實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同時支持配合物業管理單位、街道(鄉鎮)在裝飾裝修期間的巡檢工作。
發揮物業管理單位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在裝修人申報登記時,物業管理單位要告知裝飾裝修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嚴格執行裝飾裝修相關法律法規和與裝修人簽訂的管理服務協議內容,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和巡查、管理等職責。發現違反裝飾裝修規定行為,應及時履行勸阻、制止、報告職責,并配合依法處理。
對未事先告知、未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物業管理單位可依照《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限制施工人員、施工機具、機械設備、材料等進入施工現場。
發動群眾監督暢通投訴渠道
為了有效防范監管中出現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等情形,征求意見稿還提出落實屬地及職能部門的管理責任。
各地要組織加強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監管,合理設置裝修裝飾垃圾臨時存放點位,規范運輸處置建筑垃圾。行業主管部門會同街道(鄉鎮)做好具體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按規定落實禁止行為告知、管理服務協議簽訂、安全巡查管理、及時報告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常態化巡查等。
充分發動社區群眾參與監督活動,暢通投訴渠道,及時受理相關報告或投訴。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屬于街道(鄉鎮)職責范圍的,要及時處理;屬于相關部門職責范圍的,要依法移交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對群眾和單位投訴及移交的裝飾裝修違法違規行為,屬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職責范圍的,要依法予以查處;屬于其他部門監管職責的,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對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屬地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合肥在線-合新聞記者吳奇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