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人事任免名單
(2019年4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王友生為黃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
汪國盛為黃山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
方劍為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二、免去:
張德蘭的黃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汪國盛的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一、決定任命:
伍春宏為黃山市公安局局長;此前報道:3月4日上午,黃山市公安局召開領導干部大會,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肖善武和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張東明出席會議并講話。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焦長龍宣讀了市委決定,任命伍春宏同志為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并提名為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人選。聊時局了解到,赴黃山履新前,伍春宏任安徽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
李偉為黃山市商務局(政府口岸辦公室)局長(主任)。
二、決定免去:
王革的黃山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吳旭東的黃山市商務局(政府口岸辦公室)局長(主任)職務。
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一、任命:
朱繼全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汪文捷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嚴明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黃征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狄志國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晨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蔣薇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二、免去:
鄭璐蓀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海艷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邵琦鷹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陳二民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許喬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