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作用,一個關鍵環節是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近年來,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科技成果質量不夠高、轉化率較低、轉化動力不足等問題依然存在。我們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加快推動高校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優化收益分配,激發轉化動力
建立激勵機制。出臺相關政策,鼓勵高校建立專門針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機制,以現金獎勵形式作為科研績效發放,免收或者少收個人所得稅,科技成果轉化的績效不納入學校績效總額。受獎對象應是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作出貢獻的人員,賦予成果完成主要負責人比例分配權。
擴容分配主體。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明確學校、院系、完成人(轉化人)、轉化機構等在內的收益分配主體。統籌規劃高校層級收益分配主體,從學校到二級單位實現遞進式整合。“二次轉化”時,雙方可以協議約定權屬和后續利益分配事項,實現“轉化—收益—分配—轉化”環節中各類主體都能夠獲得收益的有效循環。
明確分配基數。按照成果轉化分類明確分配基數,以轉讓、許可方式轉化科技成果中,確定“凈收入”是僅扣除稅費和轉化中交易成本之后的余額,應當盡量使“凈收入”的基數增大。以“作價投資”或者“自行實施或者與他人合作實施”轉化科技成果的,應當默認“收益”包括全部收入,并不扣除稅費、轉化交易成本、科研成本等費用。
創新考核評價,引導成果轉化
明確考核評價導向。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通過“專項行動”“專項巡查”等方式真正破除“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人才評價方式。加快構建面向市場、面向企業的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評價體系,提升成果轉化、技術推廣、社會效益等要素在評價指標中的權重,減少論文數量等硬性要求。
調整考核評價標準。職能部門應引導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開展市場化考核評價,加強與社會第三方評價機構、金融投資機構以及成果受眾的溝通交流,搭建成果公布與用戶評價平臺,吸納社會化、市場化意見與建議,并適時調整考核評價標準。
提升成果質量,提高轉化成效
推行專利申請前價值評估。貫徹落實《關于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完善高校專利申請前評估工作體系,將開展專利申請前評估作為重點任務,盡快將實施專利申請前價值評估落到實處。加強知識產權評估機構培育和建設,率先培育具有一定基礎的評估機構,提升專利價值評估能力和水平。
聯合建設專利培育中心。加快制定關鍵技術知識產權創制清單,實施“卡脖子”技術專利突破工程,支持高校與企業聯合建立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儲備一批基礎專利、核心專利,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針對安徽省重點支持發展的產業和專利密集型產業,進行專利布局,實現在重點領域和重點區域取得更大突破。
加強知識產權全面保護。瞄準安徽(合肥)創新法務區的建設方案,全面推動安徽(合肥)創新法務區建設,以明確的目標和規劃指引實現法務區“落地生根”。改革創新知識產權保護“雙軌制”,構筑知識產權協同大保護格局,不斷豐富內涵與外延,推進司法與行政合作常態化。完善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間的聯席會議制度,設立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加強知識產權鑒定機構建設,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服務能力。
加強機構建設,搭建轉化橋梁
打造跨區域轉化機構。隨著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三省一市在科技創新、高等教育、成果轉化、企業合作等方面已經取得了良好的基礎。安徽省可以發起建立“長三角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形成由三省一市科技部門、教育部門共同牽頭,高校、企業共同參與的模式,著力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科技成果轉化聚集地。
明確轉化機構定位。制定具體的實施政策和制度,在高校成立專門的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并通過聘任、培育、培訓等方式,打造專業化的工作團隊,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專業化水平。將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從校園搬到企業,構建“高校+企業”合作體系,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最后一公里”,推動產學研一體化發展。對標國際先進經驗,加強對海外市場和全球產業鏈發展趨勢的研究,培養具有國際化視野的轉化服務團隊,不斷提高國際化運營的專業能力。
提高機構運行效率。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技術經紀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擴大技術經紀人職稱評定的范圍。推動安徽“技術經理人協會”建設,加強對第三方技術評估機構、技術交易中介等相關人員的資質進行規范,并建立一系列準入標準和制定行業規則。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機構的市場化運營機制,實行“事業單位管理+市場化運作”模式,提高技術成果的轉化效率。完善科技創新容錯糾錯機制,制定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清單,有針對性地解決科技成果轉化決策擔責問題,要為負責者負責,為擔當者擔當。
汪迎兵
(作者單位:安徽大學法學院。本文系省社會科學創新發展研究課題[2021CX524]研究成果)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