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之后,在社交平臺發布對商家“種草”或“避雷”的點評,是近年來興起的消費新風潮。然而,部分商家認為負面評價損害了自身的名譽權,由此引發一系列官司。這讓人不由得要問,消費者有沒有權利在網上打差評?
問題的關鍵在于是否存在“惡意差評”。惡意差評,目的是損害商家利益或要挾商家來獲取不當利益,言辭中常常夾帶誹謗或侮辱的意味,其內核是虛假。善意的差評,無非是表達不盡如人意的消費體驗,主觀上并無貶損、丑化的意思,其內核是真實。按理說,二者邊界清晰,有本質的區別,爭議從何而來呢?一則,消費體驗是主觀的感受,每個人對同一種產品或服務的消費體驗有差異,評價也會因人而異。二則,買家評論是一套信號系統。在互聯網場域中,糟心的差評就像是針對潛在消費者發出的“警示信號”,能直接影響他們的消費決策以及店鋪的評分與排名。商家對此“過敏”,也就不奇怪了。
然而,爭議很容易演變為爭訟,不能不說是一種怪現象。其深層次的原因恐怕至少有兩個。一是訴求渠道不夠暢通,消費者與商家之間容易陷入“纏鬧”的怪圈。二是網絡生態不夠好,經營者對合理的消費反饋缺乏傾聽的耐心。所以,對于侵犯消費者正當權益的行為,平臺和監管部門要承擔起責任,不斷完善評價體系與監管體系,讓消費者“有訴可投”、商家“有冤可訴”。商家則要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提升產品與服務質量上,對待合理的批評意見多一些雅量,不要習慣性地給差評戴上“惡意”的帽子。
防止爭議變爭訟,拔除網絡生態“雜草”也是重要一環。尤其對破壞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大打擊力度。比如“職業差評師”,他們利用平臺評分規則與商家對差評的恐懼心理,明里暗里實施敲詐勒索。有的專門提供“刷評”服務,堂而皇之地替人打壓競爭店鋪。這些人不是普通的消費者,而是擾亂交易秩序和平臺經濟的違法者。而對違法者,法律追責利劍理應始終高懸,要打到他們“痛到不敢再犯”。當“職業差評師”沒有生存的土壤,商家也就不會總是擔心“惡意差評”登門攪擾了。
責任編輯:賀鵬云